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(cun)在的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(zu)賃前(qian)雙方調研深度(du)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(ce)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賃設備比較合算,而(er)實際(ji)施工(gong)中由于某些(xie)原因致使租賃時間延長或工(gong)作量(liang)增加(jia),導致租賃費用(yong)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械性(xing)能不了解,從(cong)而使租賃設備形成大馬拉小(xiao)車而增加(jia)了費用。
2.目(mu)前尚無設(she)備租賃標(biao)準化格式合同(tong)文本,造成租賃合同(tong)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(sheng)糾紛。
雙方在簽(qian)訂合同時,由于對(dui)大型機械使用風(feng)險(xian)意(yi)識不強,合同缺(que)乏準(zhun)確性(xing)、嚴(yan)(yan)密性(xing),對(dui)設(she)備返還(huan)狀況和完整性(xing)沒有嚴(yan)(yan)格(ge)的界(jie)定(ding)。
3. 設備操作人員隨機而來,但機械日常維修由誰負(fu)責在合同中未說清楚(chu),造成設備在現場管(guan)理(li)不善,使(shi)設備租、管(guan)、用脫節。
租賃設備(bei)進入施工(gong)現場后(hou),承租方(fang)對設備(bei)的使用管理(li)不(bu)善,施工(gong)方(fang)案不(bu)完善和未制定(ding)租賃設備(bei)現場管理(li)辦法,致使設備(bei)閑(xian)置,降低使用效率(lv)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(shi),不僅要選擇好租賃公司,還不可(ke)對合同(tong)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問(wen)題將是(shi)一個很大的麻煩。